我省规范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学生发热头痛要立即报告

本报讯(记者张苏民)为逐步建立我省学生疾病监测及预警系统,准确掌握我省学生疾病发生情况,省卫生厅、教育厅日前下发了《海南省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实施方案(试行)》,要求要设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建立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传染病监测报告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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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苏民)为逐步建立我省学生疾病监测及预警系统学校疫情报告制度,准确掌握我省学生疾病发生情况,省卫生厅、教育厅日前下发了《海南省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实施方案(试行)》,要求要设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建立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传染病监测报告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

据介绍,《方案》要求,常规日监测实行晨检制度,在学校疫情报告人员及校医指导下,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每日早晨观察、询问、了解、发现和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并做好登记。如发现学生中有发热、头痛、腹泻、呕吐、皮疹、黄疸、精神萎靡等症状;或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或症状相似的聚集性病例等,应立即报告,同时做好记录。

对因病缺勤、缺课学生进行监测。班主任应当及时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学生,应及时了解其患病情况,可能的病因和病情发展情况,如怀疑是传染病、食物中毒、或不明原因的疾病,应及时向学校疫情报告人员报告。接到报告后,疫情报告人员应与班主任立即进行发病学生情况的追踪调查和家访工作,确认核实其发病、治疗、住院、愈后等情况学校疫情报告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和排除可疑传染病病人。

幼儿园疫情预防制度_疫情的管理制度_学校疫情报告制度

此外,还要以班级为单位建立疫情监测管理档案,管理档案应包括:学生健康状况日监测登记本,因病缺勤、缺课追踪调查记录本。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每天下午5时前向本校、本园疫情报告管理人员报告当日疫情监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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