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人员管理、消杀通风、防疫物资储备等措施。辖区各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落实上述要求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我局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经营拒不整改的我局将采取查封停业措施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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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餐饮单位、广大市民朋友:

近日,我区满洲里、呼和浩特、包头已经通报多起本土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切实巩固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加强我旗餐饮业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落实主体责任。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人员管理、消杀通风、防疫物资储备等措施。

2.加强员工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准确掌握员工出行动态和健康状况,建立信息档案。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员工上岗前要接受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员工工作全程佩戴口罩、手套。发现员工有发烧、咳嗽、咽痛、乏力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向旗疾病控制中心报告(电话:0477-6219245)。

3.加强消杀通风。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和安全检查。营业期间,对就餐场所、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卫生间等场所设施定期进行消杀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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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文件要求,全旗所有大型聚集性活动一律停办,红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提倡聚餐人数不超过10人,所有聚餐活动不得邀请市外人员、中高风险地区返旗不满1个月的人员或与其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参加。

5.规范就餐安排。非宴会餐饮场所餐桌相距1.5米以上,餐位间隔1米以上,餐位的接待量不得超过原有餐位的50%,顾客就餐实行分餐制,提供有特殊标识的“公筷公勺”。鼓励预约订餐,如需候餐,候餐人员应间隔1米以上,避免人员聚集,顾客就餐结束后疫情管理制度,餐饮服务提供者要进行清洗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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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立追溯制度。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建立顾客信息追溯制度,顾客入内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扫“蒙健康”码,对体温超过37.3℃或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一律不予入内并及时向属地社区和旗疾控中心报告。

7.全旗餐饮服务提供者要积极配合旗市场监督局开展“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工作。

8.辖区各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落实上述要求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我局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经营拒不整改的我局将采取查封停业措施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9.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或废止。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做好个人防护,排队及就餐时保持1米间距疫情管理制度,使用公筷、公勺,结账时优先使用手机扫码等非现金支付,尽量采取打包带走、外卖等方式消费,文明消费,安全消费。发现违法违规餐饮单位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6210315。

撰稿:张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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