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隐瞒行程被查!3月31日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2022年3月31日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4例(其中孝感市3例,黄冈市3例,黄石市3例,鄂州市2例,襄阳市1例,随州市1例,咸宁市1例)。全省累计治愈出院63873例,累计病亡4512例,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8391例。随州市曾都区发现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曾都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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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1日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3月31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0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例(其中3例为黄石市报告外省来鄂人员,1例为鄂州市报告外省来鄂人员,1例为随州市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0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0例,新增疑似病例0例,新增死亡病例0例,当日出院病例0例,当日解除无症状感染者医学观察1例(为咸宁市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截至3月31日24时,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本土确诊病例2例(其中武汉市1例,十堰市1例),2例均为普通型;疑似病例0例。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4例(其中孝感市3例,黄冈市3例,黄石市3例,鄂州市2例,襄阳市1例,随州市1例,咸宁市1例)。

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境外输入确诊病例4例,均为轻型;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0例。

全省累计治愈出院63873例,累计病亡4512例,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8391例。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615人。

随州市曾都区发现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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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轨迹公布

3月31日晚,曾都区在对重点人群进行例行核酸检测时,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指挥部迅速对其进行流调排查,对相关人员按规范进行隔离管控,并对相关场所环境进行了核酸采样和检测。目前该无症状感染者已被闭环转运送至定点医院救治。

该无症状感染者工作地址为随州市曾都区季仕梁街6号,居住在曾都区南郊新天地花园。其活动轨迹为:

3月25日,8时45分在神农公园附近豆浆早餐店、9时-16时在神农公园附近SS+买手店、16时30分在季梁院区;

3月26日,9时-20时在神农公园附近SS+买手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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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9时30分在新华书店图书城4楼杨婷婷舞蹈培训中心、11时30分在欧阳修幼儿园、12时在擂鼓墩一组、15时30分在汉东星都烟酒店、17时在克拉食神酒店;

3月28日,7时30分-14时在季梁院区、14时20分在文帝院区11楼;

3月29日,9时在曾都区法院旁“法院拉面”早餐店、10时在沿河大道舞莺美容馆、11时30分-18时40分在市博物馆后面大随餐厅(中途13时-14时在新天地花园菜鸟驿站)、19时在神农公园附近SS+买手店、20时10分在新世纪购物中心(水西门店);

3月30日,9时30分在新天地花园天才宝贝幼儿园门口早餐店、10时-16时在神农公园附近SS+买手店、16时30分在季梁院区;

3月31日,例行核酸检测采样后回家,一直未外出。

目前,流调、检测、消杀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请与其行程有交集者,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备。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坚持戴口罩,非必要不出门,不信谣、不传谣。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一律不办。各类会议、培训、联欢会、文艺演出、线下展销促销等活动停止举办。如出现发热、咳嗽、咽喉痛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曾都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日

湖北严防疫情输入强化来(返)鄂人员管理

“落地检”措施进一步细化

3月31日,从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针对3月以来我国点多、面广、频发的复杂严峻疫情形势,我省坚持以严防输入为重点,不断强化和完善来(返)鄂人员全流程闭环管理,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据介绍湖北鄂州传染病疫情,目前我省强化省外来(返)鄂人员核酸“落地检”措施:所有来(返)鄂人员需提前申领湖北健康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鄂后24小时内完成“落地检”,行程码带*号人员需在核酸检测“落地检”的基础上,第3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进入湖北交通道口和重点场所必须查验湖北健康码,遇有健康码弹窗的,应按弹窗提示如实填报个人行程等信息,并主动向社区报备。各查验点和重点场所要优化服务流程,严防核酸检测现场人群聚集,确保省外来(返)鄂风险人员核酸检测、闭环转运和分类处置落实落地。

31日,湖北省疾控中心发布特别提示,我省已对上海全域来(返)鄂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有自上海来(返)鄂意向的人员需提前了解我省隔离政策,来(返)鄂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同时,对国内重点地区已来(返)鄂人员特别是3月5日以来,从上海方向来(返)鄂人员湖北鄂州传染病疫情,进行摸排和核酸检测,并纳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到离开当地满14天;对离开当地已满14天但未纳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3月22日以来,从安徽、河南、江苏、江西、浙江、湖南、吉林、河北、福建、辽宁等省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已来(返)鄂人员,组织再摸排,对不符合集中隔离的对象,纳入“3天居家观察+4天健康监测”,每隔两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直到离开当地满7天;对离开当地已满7天的,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故意隐瞒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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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一女子被立案侦查

崇阳女子方某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3月31日,记者从崇阳县公安局获悉,因方某故意隐瞒行程,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公安机关对方某立案侦查。

崇阳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3月15日下午,方某乘坐私家车从上海市嘉定区返回崇阳。当时,嘉定区是中风险区。方某回崇阳后,没有主动上报信息,也没有主动隔离,而是随男友前往武汉、长沙等地送货。

3月22日傍晚,崇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通报,方某为时空伴随对象。工作人员迅速与方某联系,但其手机处于停机状态。崇阳县公安局通过摸排找到方某,当晚10时50分,方某进入集中隔离点隔离。3月23日,其核酸结果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后由县人民医院安排负压救护车将其送至武汉金银潭医院救治。

经查,方某于3月13日、14日分别在上海做了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某返回崇阳后,故意隐瞒行程,未向户籍地村委会、居住地社区主动报备,未遵守疫情管控要求及时落实集中隔离,造成疫情传播的严重危险,影响恶劣。方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方某正在医院住院隔离治疗,待隔离治疗结束后依法处理。

警方表示,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疫情传播严重危险的,公安机关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零容忍” 重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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